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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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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先征后退审核指南

  一、审核审批要求

  (一)退税申请期限。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53号)文件,执行20181月1日起至20201231日期间宣传文化增值税先征后退优惠政策。

  (二)退税申请资料。申请退税企业需向所在市(州)财政局提交退税申请报告,兰州市区域内的企业(单位)直接向财政部甘肃监管局提交退税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为A4规格纸打印的公文,同时附报以下材料:

  1.退税申请文件。退税企业(单位)按税款所属年度向所在地市(州)财政局或财政部甘肃监管局提出退税书面申请文件(附件1),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无文号或手工抄写的一律不予受理)、《承诺书》(附件2)、《未接受税务稽查的说明》(附件3)。

  2.《增值税先征后退申请审核表》、《增值税退付申请书》(一式三联)、《一般增值税退付审查(记录)工作底稿》、《年月增值税审查汇总表》、《增值税纳税情况检查表》、《销、进项税额审核表》、《申请退付增值税入库级次核对表》(附表1-7)

   3.退税所属期内税收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退税期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逐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4.退税所属期的会计账簿(销售收入明细及应交税金等账簿)。

  5.《增值税稽查结论》复印件。即由负责征收的税务机关出具的,能够证明申报人申请退税年度增值税应缴、实缴、欠缴(或多缴)以及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等有关情况的正式稽查文书,并在复印件上加盖税务机关印章。如在退税所属期内未进行稽查,应由负责征收的税务机关出具未进行稽查的相关说明。

   6.宣传文化单位提供全部应纳增值税销售收入的构成情况和出版发行的退税和非退税图书及音像制品的销售明细表等资料。

  7.出版中小学生课本的出版社,需另附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教学用书目录》。

  属市(州)财政局初审的退税企业,上述附报退税资料中的书面申请和税收缴款书复印件需一式二份,市(州)财政局、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各留存一份,其它资料均为一份。

  二、审核审批程序

  (一)对经审核符合条件且申报资料齐备的申报人,财政部甘肃监管局或市(州)财政局应在收到申报材料当日明确表示同意受理;对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齐全的申报人,应在收到申报材料当日明确指出无法受理的理由,并退回相关申报资料。对受理申报的资料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其数据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填入预制表格,经办人在《增值税先征后退申请审核表》上签署同意退税的金额,并注明核增或核减退税金额的理由、依据及计算方法。

  (二)市(州)财政局将初审后的退税材料送达财政部甘肃监管局进行终审。财政部甘肃监管局根据市(州)财政局转报的初审材料和提出的审核意见,按照内部审核程序进行办理。

  (三)下达退税批复。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向终审合格的退税企业(单位)下达批复文件,抄送市(州)财政局。

  (四)办理退库。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在下达批复文件的同时开具《增值税退付申请书》和《收入退还书》,并在《收入退还书》各联次上加盖“退库专用章”,加盖公章和负责人印章(附表4),市(州)财政局必须在接到收入退还书后及时送达有关的中央国库部门。各级国库部门复核《收入退还书》的相关资料后,按现行财政体制划分退库级次,办理退库。退库办理完毕后,财政局负责将《收入退还书》第一联退还财政部甘肃监管局,财政部甘肃监管局收到《收入退还书》第一联后,退还增值税缴款书原件。

  三、职能部门及联系电话

  职能部门:财政部甘肃监管局 监管一处

  联系电话:0931-7879519

  附件:1.《关于办理退付  年1月12 月增值税的请示》

  2.《承诺书》

  3.《未接受税务稽查的说明》(附件3)。

  附表1-7请自行下载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