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致密气开发利用财政补贴资金审核办事指南
一、文件依据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利用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办建〔2020〕30号)。
二、煤层气致密气开发利用财政补贴资金审核项目
(一)依法利用煤层气致密气开发利用的企业。
(二)企业抽采的煤层气致密气用于民用燃气、锅炉燃料、化工原料、非上网自用电等。
(三)已安装可以准确计量煤层气致密气抽采、销售和自用数量的设备,并能准确提供煤层气开发利用量。
三、申请单位应报送的资料
(一)正式文件形式的申请报告。
(二)财政部统一制定的《煤层气致密气开发利用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煤层气致密气抽采情况表》、《煤层气致密气利用情况表》。
(三)相关证明及材料:申请补贴资金企业书面申请报告、企业基本情况、煤层气致密气的开采、销售、自用情况、企业营业执照、采矿证和探矿许可证的复印件。
四、操作规程
(一)申请。地方企业将上述材料于次年1月底前上报煤层气(瓦斯)开采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 ,所在地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月底前向省级财政部门申请,省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于3月底前送财政部甘肃监管局。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审核后,签注审核意见于4月底前上报财政部。地方财政部门须填制《煤层气致密气开发利用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并将企业申请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中央企业将上述材料于次年2月底前上报财政部甘肃监管局,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审核签署意见后于4月底前上报财政部。
(二)审核。本局按照“审核小组初审--处室负责人复审--办领导审签”的程序,逐户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并出具审核意见的函。
(三)财政部甘肃监管局负责对企业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现场检查申报资金使用情况。
(四)现场审核。本局根据审核需要,到申报、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审核。
五、职能部门及联系电话
职能部门;财政部甘肃监管局 监管三处
联系电话:0931-7879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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