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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专员办:“三步法”查实部门预算单位财政存量资金

  在开展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检查中,我们通过掌握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与预算单位会计报表累计结转结余和财政应拨付额度的衔接链关系,分析预算单位结转结余资金的形态构成及其属性,在对预算单位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检查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充分了解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核算程序,分析权责发生制形成结转结余资金的结构状况。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和权责发生制核算规定,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展情况,全面了解财政部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程序,掌握财政部门权责发生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形成过程和存在于国库的预算单位的存量规模,进而对权责发生制形成的结转结余总额,按照各预算单位进行分解归类,锁定地方财政部门统计填报的预算单位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总额及其应收回、上交和继续使用等情况。

  第二步,掌握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和实有资金账户结转结余与预算单位会计决算报表反映的累计结余结转资金和财政应返还额度之间的关联关系,为延伸检查预算部门单位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建立奠定基础。如,预算单位累计结余结转总额应等于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和实有资金账户结转结余之和,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应等于预算单位《资产负债表》—财政应返还额度金额。在检查中通过对关联数据的对比,分析差额原因,发现预算单位是以银行存款余额作为存量资金,导致财政存量资金少计被应收款占用的货币资金,将权属不属于预算单位的借入或暂存的货币资金计入财政存量资金等问题。

  第三步,掌握部门单位收入、支出会计核算政策及程序,核查部门单位2014年末累计结转结余资金的构成及其属性。在弄清预算单位现行收入、支出会计核算政策和核算程序的基础上,首先按照全额预算单位、差额预算单位、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单位等类型,对结转结余资金进行分解归类,区分应归属于财政结余结转金额和自收自支单位结转结余金额;其次结合财政部门下达的部门单位项目预算资金指标文件,核查项目资金实际拨付使用情况,合理区分部门单位2014年累计结转结余资金中属于2012年及其以前年度余额、2013年当年形成余额、2014年当年形成余额,达到对预算单位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完整性以及盘活措施规范性检查目标。如,通过对预算单位2014年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按形成年度、资金属性归类分析,发现预算单位财政存量资金中未包含暂付款科目长期挂账的财政资金、统计的部门单位2014年末实有资金账户结转结余金额为2014年3月末的 “基本存款账户”余额、将自收自支单位自有资金结余作为财政存量等问题。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