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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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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监管局:“重谋划、突重点、抓细节”
全面提升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抽审工作成效

  根据财政部分类指导工作方案要求,甘肃监管局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为指引,坚持“重谋划、突重点、抓细节”工作思路,采取资料审核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抽审工作,全面提升绩效自评抽审工作成效。

  一、 高度重视,统筹谋划

  一是高度重视,做实做细。财政部预算司印发分类指导工作方案,明确我局为此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此项抽审工作。甘肃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杨瑞金召开专题会议,全面研究安排部署抽审工作,确定此项工作局内牵头处室,明确相关处室责任分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二是加强学习,务求实效。强化政策文件学习,特别是学习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促使业务人员熟悉业务、明晰政策,提高政策理论水平。牵头处室及时起草抽审工作方案,提交局领导审议修订,在征求相关监管局意见后,上报预算司审定印发。三是整合力量,强化人员配备。局党组整合全局人力资源,抽调地方财政业务骨干,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处长为副组长的抽审领导小组,为抽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人力支撑和组织保障。

  二、提前介入,夯实基础

  一是提前介入,加强沟通。加强与财政部相关司局的沟通交流,对抽审要求不明确、政策把握不准的地方,及时向财政部请示,确保抽审工作少走弯路、不留死角。加强与有关兄弟监管局的沟通联系,就如何做好抽审工作广泛交换意见,虚心学习采纳各地监管局提出的好做法和可行性意见建议,发挥我局的牵头引领作用。二是准备充分,夯实基础。对照财政部印发的42项中央级扶贫资金清单,认真搜集清单中涉及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文件,整理后下发相关业务人员学习,为抽审工作打好基础。结合工作实际,以财政部印发的抽审方案为基础,细化制定我局抽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抽审依据、组织分工、抽审方式、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三是结合实际、科学选点。按照财政部关于贫困县抽审比例的要求,摸清甘肃省贫困县总数,结合近年财政预算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扶贫资金投入规模大、项目类型多的县区开展审核,确保抽审结果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甘肃省扶贫资金的实际绩效。

  三、突出重点,精准发力

  一是聚焦重点,稳步推进。实地抽审中,结合扶贫项目类型、大小、资金用途等因素,深度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安全饮水、产业扶贫等脱贫攻坚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选择上述领域的重点项目开展复核。复核项目主管单位是否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核实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调阅相关会计资料,审核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核实资金执行数填报是否真实。二是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对已完工项目,核实绩效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填报是否真实,实地走访贫困户、企业等;调查扶贫资金实际产出和效果,看有无损失浪费、低效无效等问题。对未完工项目,分析项目未完成的原因,剖析影响项目进度的不利因素,提出完善政策、改善管理的建议。另外,对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复核资金支出的合规性、合理性。

  四、审调结合,促进管理

  一方面,通过抽审全面掌握深度贫困地区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情况,核实投入资金的实际产出和脱贫效果,发现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漏洞和监管死角。结合扶贫资金监管平台建设,从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出发,通过抽审工作检验监管平台的功能设置,发现平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完善平台功能的意见建议。另一方面,抽审中注重问题调研,分析问题背后的成因,为相关部门改进扶贫资金管理提供有益参考;认真总结、积极宣传有关扶贫资金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其他地方提升扶贫资金管理成效提供借鉴。同时,以抽审促管理,积极营造“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良好氛围,促使扶贫资金主管部门逐步树立绩效管理意识,督促地方相关部门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发挥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益,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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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