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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监管局:关于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思考和建议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甘肃监管局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始终将预算绩效评价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近期,我局在开展的某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现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方面。

  一、现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尚需完善

  (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缺乏一定的灵活性,适用范围不足。在某项目中,各子(分)项目由于在该体系中所处的自然环境、目标任务、功能作用不同,其生态保护修复的产出数量、质量标准等也不尽相同,这就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和运用的覆盖面、适用性、灵活性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指标设计构成也不能一概而论,如矿山生态修复产出数量评价指标是以完成治理面积的程度作为评价依据的,与现实中矿山生态修复产出数量的实际内容(如人员撤离、设备设施拆除、封堵进矿口、平整场地、植树种草、封育围栏、加固护坡等)、目标任务、质量标准、治理措施等有一定脱节,而既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又缺乏相应的调整空间,使得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全面、客观、准确地对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效果进行绩效评价。

  (二)评价指标标准略显宽泛,绩效评价落实有一定困难。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有关项目决策、项目管理等绩效评价共性指标所涵盖的资金分配、资金到位、资金管理等二、三级指标的设定较为宽泛,侧重于对建立规章制度、制定分配原则、编制实施方案、拨付时限等静态共性方面情况的衡量,缺乏对资金使用效果、效率和预算执行刚性约束等动态方面情况的具体、有针对性的考量,使得绩效评价质效降低。如,资金到位率评价指标主要是对“资金是否足额及时到位,是否对项目进度有影响”情况的静态评价,缺乏与项目实施进度、资金实际需求量相结合的动态评价,这就给一些地区在项目资金安排上增加了自由裁量空间,为延压、挪用项目资金提供了机会。一方面,资金使用拨付未能与项目工程实际进度和资金需求量紧密结合,使资金分配有失平衡和精准,导致一部分项目资金闲置,而另一部分项目资金短缺,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以“不影响项目进展”标准衡量资金到位的合规性,使项目资金实际需求量与应到位资金失去对应关系和考量标准,甚至造成部分项目以“不影响项目进展”为由延压、挪用资金,导致评价指标落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

  (三)评价与监督融合机制有待建立。绩效评价工作中,由于既定的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对评价对象、范围、内容、程序等均已作出限定,导致对绩效评价核查工作中发现的违规问题缺乏即时跟踪核查、整改落实的依据和手段,无形中弱化了绩效评价在全面预算管理中应有的作用。

  二、优化预算评价指标体系的措施建议

  (一)建立评价指标动态调整体系,提升指标运用效能。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应能够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功能作用、质量标准、成本效益等实施结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科学评价。因此,建议在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核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同时,考虑留出一定的可进行动态调整的评价指标空间,对原有的评价指标作必要的调整和补充,以便于在实际绩效评价工作中,对一些项目特有的目标任务、功能作用、质量标准、成本效益等进行有效评价,使评价指标能更加紧密地与项目投资绩效相结合,更加科学全面地评价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果。

  (二)加强绩效评价事前管理,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绩效评价指标对项目各环节的实施效果有着重大影响,发挥着引导和标杆的作用,反映着预期应达到的指数、规格和标准。因此建议:一是强化绩效评价事前管理。所有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应结合投资目的设定相应的绩效目标,把绩效目标设定合理与否作为安排预算支出的重要条件。二是实施单位在申报项目时,不仅要设置与项目投资相适应的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绩效目标,还要从项目投资目标任务、产出数量、功能作用、质量标准、成本效益等方面设置可量化、可比较、可追踪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从严从紧管好财政资金打下基础,助推“花钱要问效、有效多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权责机制建设。

  (三)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建议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设置一定比例的奖励性分值。对具有创新性或优质高效超额完成既定任务的项目,可给予一定奖励性加分,奖优罚劣,有效激励项目绩效目标高质量实现,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二是建立绩效评价与财会监督相结合的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机制。对在绩效评价中发现的严重违规问题或线索,应即时跟踪核查,强化结果运用和财政预算支出风险控制;对核查确认的违规问题应加大责任追究及处罚力度,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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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