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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瑞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全面加强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

  

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瑞金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推动公共财政支出领域监督机制改革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将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一并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加强和完善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深刻认识新时代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定位与职能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新时代财会监督作出了重要决策和顶层设计,赋予了财会监督新的政治定位和历史使命。一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重要内容。加强财会监督是党中央推进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充分利用财会监督的专业优势,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促使财会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财会监督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能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早发现、及时纠正,更能体现防患于未然的功能作用;同时它与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其他监督并不重复,也不矛盾,更不能相互替代。二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使党永不褪色的重要举措。财会监督存在于经济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利用财会监督的专业性和全过程监督的特性,可以及早发现经济社会活动中出现的苗头性腐败问题,及时预防腐败问题,配合党的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反腐败工作。三是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的重要保障。财会监督在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财经秩序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了重要保障。四是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财会监督是财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加强财会监督是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通过不断优化监督方式,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在严肃财经纪律、整顿财经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充满活力、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五是保障财政政策执行、严格预算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有效抓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违反财经法规线索和管理薄弱环节,科学实施财会监督,加大违规违纪行为处罚力度,提高财会监督震慑力、威慑力、影响力,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有效遏制财经领域腐败。

  二、准确把握新时代财会监督的内涵与外延

  要正确理解把握新时代、新形势下财会监督的内涵,就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高度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突出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财会监督赋予了新的内涵,新时代、新形势下财会监督不单单是传统意义上的财政监督、财务监督和会计监督,而是三者的有机融合和凝炼升华,内涵更加丰富,监督范围更广更深。新形势下财会监督是为保障党和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财会管理的规范有效,依法对相关经济活动主体的财政财务行为所实施的监控、检查、稽核、评价等活动,为推进党的依法治国方略实施保驾护航,监督内容涉及中央宏观经济政策、重大财税金融政策、财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等。

  财会监督外延是财会监督的触角和边界,涵盖和涉及与国家财经政策执行和财政收支相关的各类经济主体的所有经济活动和行为,包含一切政府财政活动涉及的领域与环节,具体包括对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财税金融政策、财政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对财政收支、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以及对财务会计管理情况、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等。充分发挥财会监督的牵头作用,整合财会监督资源,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体系,突出财会监督的政治性,切实融入国家监督体系,牢固树立“大监督”理念,打造新形势下的“财会监督”一张网、一盘棋,推动财会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三、加强财会监督的总体思路和实现路径

  (一)加强财会监督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强化中央宏观经济政策和财会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积极主动服务于党内监督,推动财会监督与审计等监督有机协调、相互贯通,构筑联合监控体系;转变财会监督模式,强化财会监督日常管理;坚持非现场监督与现场监督有机结合,构建事前事中预防监控为主、事后监督核(检)查为辅的财会监督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违法违规线索和管理薄弱环节开展财会监督核(检)查,确保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有效贯彻落实,促进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规范财会工作。搭建、依托信息网络共享平台,发挥事前、事中监控功能,分类实施日常监管,推进财会运行情况分析监督,将财会监督深度融入财政主体业务活动和经常性管理。探索建立财会监督与审计等其他监督的联合监管机制,突出财会监督特色,强化对财税金融政策贯彻落实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全面监控和监督。

  (二)加强财会监督实现路径。

  一是加强财会监督政策理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财会监督意识,将财会监督摆在与审计等其他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快构建“全覆盖、全流程”的“大财会监督”格局。全面加强重大财税金融政策和财会监督政策法规学习,系统深入开展理论知识学习,强化人才配备,防止出现“外行监督内行”的情况。强化业务能力培训,紧密结合财会监督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有效提升财会监督者能力素质。二是建立健全财会监督制度。加快财会监督法规建设,建议国家层面出台财会监督的法律法规,由财政部制定财会监督的系统性指导文件,明确财会监督职能职责、监督范围、法律责任等,规范财会监督程序和处理处罚程序,提高财会监督执法层次。以制度形式明确财政监督专职机构在财会监督中“预警、监测、矫正、惩戒”的功能作用和在经济活动中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检查权和处分权”的职权定位,提升财会监督在财政管理中的职能作用。三是强化财会监督结果利用。监督结果利用直接关系财会监督职能作用发挥,结果利用不佳将会使得监督工作进一步弱化、边缘化,久而久之会使得财会监督变成“走过场”。建议从法规层面对监督成果利用予以固化明确,明确将监督结果与预算分配挂钩,监督发现问题由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整改,切实提高财会监督的权威性。四是建立配合协助纪委监委工作机制。发挥监督专业优势,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巡视、督查以及重大案件调查;对于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建立定期移送、通报制度,移交纪委监委进行问责处理;对于重大违法违规线索,按照行业属性移交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并协助开展后续调查。五是推动财会监督向管理型转变。积极推进财会监督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建立完善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核(检)查相结合的全方位、全过程财会监督体系和运行机制,真正寓监督于财政管理的全过程,实行“预算、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科学财政管理新模式。进一步优化内部监督流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发实时监控系统,实现对预算分配、下达、执行、绩效等全过程动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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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