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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监管局:对标双重“三新”使命 谋划全年监管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使命,按照财政监管工作“新职能、新思路、新作为”要求,积极谋划全年工作,确保2021年全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甘肃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迅速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财政部党组工作要求,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牢把握“监管局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一切从政治上考量,一切从党中央工作大局出发,站稳立场,把准方向,把“两个维护”体现和贯彻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充分发挥监管局职能作用,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聚焦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密切关注地方经济和财政运行,推动兜实兜牢地方“三保”底线,助力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助力地方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推动财政改革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提早谋划布局,创新监管机制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下发后,局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学习,要求各处室吃透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转型思维,紧密围绕“新职能、新思路、新作为”提早谋划布局,不断强化财政监管工作。加强与地方统计、发改、财政等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地方财政运行状况常态化分析评估机制,密切关注地方财政运行,督促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加大直达资金监控力度,巩固减税降费政策成效,做实做细中央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监管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推动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全面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切实强化“哨兵”作用;积极服务“两会”代表委员,制定拜访代表委员、听取意见建议的工作计划,将服务代表委员工作与财政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服务理念、思路、方法和举措,有效提高代表委员的满意度;及时向部里反馈代表委员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财政工作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有效发挥“参谋”作用。

  三、筑牢监管基础,强化内控管理

  甘肃监管局充分认识筑牢基础管理,抓好内部控制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是一项打基础、补短板、利长远的系统工程。局党组要求各处室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整理收集财政部及相关部门制定的关于财政、会计、税收、审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制度汇编库供全局干部学习,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加大新闻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增强财政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在日常工作中,将财政监管各项工作与内部控制工作有机结合、协调推进,确保内控制度的实效性。在开展各项业务时,严格执行内部操作规程要求,将内部控制规范贯穿到每一项业务中、贯穿到所有业务流程中。紧盯预算管理等核心业务和内控薄弱环节,聚焦财政权力运行关键节点,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做实做细内控管理工作,做到“全程可溯、过程留痕、责任到人”,有效化解关键岗位风险和廉政风险隐患。

  四、坚持统筹谋划,加强调研分析

  甘肃监管局紧密结合职能转型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统一部署、全面统筹全局年度工作,努力在监管思路创新、监管领域拓展、监管成果应用上有所作为,促进财政监管工作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在保质保量完成财政部部署的重点任务的基础上,围绕“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财政部授权、监管局职责和工作实际,聚焦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落实、重大区域战略实施、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等情况深入开展调研评估分析。组织各处室积极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等重点调研项目,力争形成一批有价值、有分量、有作用的调研报告,为财政部全面掌握真实情况、及时做好应对措施、修订完善政策制度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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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