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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四举措”做实做细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为扎实做好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甘肃监管局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做实做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足评价准备。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以“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统一、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总要求为出发点,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文件。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的评价工作小组,抽调业务骨干充实评价力量,结合实际细化优化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标体系、评价时间、方法内容等。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与财政部相关业务部门请示,准确掌握政策口径,有效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方向。

  二、创新工作思路,优化评价方法。一是科学选择抽查地区。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各市(州)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规模、项目进展等因素,选取有代表性和参考性的地区及项目作为抽查评价对象。二是主动邀请全国政协委员参与,及时将绩效评价文件报送政协委员参阅,宣讲绩效评价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征求其对此次绩效评价工作的意见建议,提高评价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及公众认可度。三是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抽查、材料核实、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多维度开展评价,力促评价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三、严格组织实施,确保评价真实。一是认真听取基层单位的项目基本情况介绍,翻阅项目实施方案、总结及验收报告、会计凭证等资料,根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关注项目立项、申报、审批,核查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着重分析项目的实际产出和实施效果。二是实地查看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抚育等项目实施情况,向管护员发放调查问卷,详细了解资金补助到位及满意度情况,进一步验证相关资料与实际情况的相符性及资金的落实情况。三是采取评价工作“底稿化”,针对每一项评价指标制作工作底稿,做到有理有据,由被评价单位签字盖章确认,提高评价双方对结果的认可度,力求评价结果真实准确。

  四、突出绩效导向,强化结果运用。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评价工作,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的同时,指出被评价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供其参考。二是及时督促整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情况,促进各地管好、用好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效益。三是将此次绩效评价与局内其他资金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将绩效评价工作经验运用到转移支付资金监控等工作中,进一步发挥监管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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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