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甘肃监管局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甘肃专员办2018年金融监管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财驻甘监〔201811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日常监管,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内政策性银行、中央管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经营状况、财务资产情况,进一步加强对普惠金融发展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规范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经研究,决定召开部分金融机构参加的甘肃专员办2018年金融监管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财政部驻甘专员办党组书记、监察专员杨瑞金同志讲话。

  (二)财政部驻甘专员办业务四处负责人通报2018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申报、审核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三)参会单位交流座谈。主要内容:

  1.政策性银行、中央管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地方商业银行(信用联社)在执行国家重大财税政策、遵守《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形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隐形债务问责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846号)等方面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2.相关金融机构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方面的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等,尤其是地方政府担保基金是否超限、所发放的涉农贷款是否存在地方政府违规提供承诺担保或政府直接以债务人身份与银行签定委托贷款协议,违规增加政府债务等情况。

  3. 中国人保财险甘肃分公司、中国人寿财险甘肃分公司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特别是绩效评价制度建立情况和近两年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四)会议小结。

  二、参会范围及人员

  政策性银行、中央管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分管财务领导、财务负责人各1人;涉及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甘肃银行、兰州银行、甘肃省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兰州市农村商业银行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各1人;中国人保财险甘肃分公司、中国人寿财险甘肃分公司分管农业保险保费工作的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各1人。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一)会议时间。

  201811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会期1天。

  (二)会议地点。

  张掖市(具体地点待定)

  四、会议经费

  会议费由财政部驻甘办按照《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214 号)标准结算,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会单位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交流内容,根据各自资金管理使用、经营发展、内控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认真准备交流材料。

  (二)请各单位于20181114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传真至我办业务四处,1120日前将会议交流材料电子件发送至四处公共邮箱,邮箱地址:gszyb2016@163.com

  (三)联系人及电话。

  康海民,电话:0931-8465236

  李群芳,电话:0931-7879598

  传真:0931-6401920

  附件1.甘肃专员办2018年金融监管工作座谈会参会人员

      2.报名回执

      

            

                           2018117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