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甘肃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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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央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管理情况相关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财甘监〔202037

各在甘中央管理金融企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949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金〔20188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工作职能细化规定>的通知》(财办〔201943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监测报告工作,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决定建立在甘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分支机构)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本通知所指在甘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包括甘肃省境内所有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中央国有金融企业(分支机构)、中央国有金融控股公司(分支机构)、中央国有担保公司(分支机构)以及其他中央金融类国有企业(分支机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单位: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等。

  二、报送内容

  (一)按季度报送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分支机构)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管理情况书面报告(包括电子版)。需要报告内容如下:

  1.基本情况

  首次报送需包括本机构隶属关系、经济类型、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出资人(股东)情况、出资人(股东)出资金额、持有股权比例、分支机构户数及户数变动情况。以后每季度无变化情况的可不报告基本情况。

  2.资产负债情况

  合并资产总额及构成、增减变化情况;合并负债总额及构成、增减变化情况;合并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总额及构成、增减变化情况;长期股权投资总额及构成、增减变化情况;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增减幅度较大的,需要简要分析原因。

  3.经营情况

  合并经营收入总额及构成、增减变化情况;合并经营支出总额及构成、增减变化情况;合并净利润总额及构成、增减变化情况;合并归属母公司净利润总额、增减变化情况;合并上缴税金总额及构成、增减变化情况。增减幅度较大的,需要简要分析原因。

  4.资本分布情况

  (1)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实际国有金融资本运营重点投向、行业分布等情况。(2)对外股权出资情况,对外出资设立的企业名称、所在行业、出资金额和持有股权比例情况。(3)境外投资企业户数、分支机构数,地区和行业分布,投资金额、资产总额,经营情况,雇员等情况。

  5.风险防控情况

  (1)国有金融资本运营风险防控制度、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财务管理风险防控制度、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2)国有资产分类管理情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固定资产折旧管理情况。(3)当前风险管理状况、存在的薄弱环节、发现的重大风险事件以及采取的主要对策措施等。

  6.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情况

  (1)资产报废、毁损、转让、出售、置换、股权投资等处置情况、处置损益核算情况。(2)不良资产划转、清收、处置、批量转让情况、呆账核销管理情况、债转股情况、抵债资产管理情况,贷款本息自主减免情况、涉讼案件查办进展情况等。(3)向出资人进行国有金融资本收益分配、分红情况。

  7.薪酬政策执行情况

  (1)薪酬制度建立健全、执行基本情况;员工持股计划等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情况;年金实施方案报批情况;社会保险费制度执行情况。(2)职工人数及构成、薪酬发放依据、职工总数及构成、薪酬总额及构成、人均薪酬及变化情况;年金列账总额、提取和结存情况;社会保险费计提、缴纳总额及构成情况。(3)高管总人数、高管薪酬总额、高管人均薪酬及变化趋势,与员工平均工资、社会平均工资的比较情况。

  8.接受监督管理情况

  (1)接受上级(集团)业务管理部门内部审计、巡视、调查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纠正情况。(2)接受人民银行、银保监、财政、审计、税务、纪检、司法、舆论和公众等外部监督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纠正情况。(3)接受社会审计机构审计、评估、签证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纠正情况。(4)主要国有股东参与公司治理情况。(5)反映纪检监察、法律审查、内部审计、稽核部门监督国有金融资本有关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纠正情况。

  9.存在的问题

  (1)机构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风险情况。(2)经济效益、资产质量及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风险情况。(3)反映对外股权出资管理存在问题和面临的风险情况。(4)境外投资管理存在问题和面临的风险情况。(5)存在的其他问题和面临的风险情况。

  10.工作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围绕强化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管理、防范化解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管理风险、堵塞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失漏洞、提高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使用绩效,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工作建议。

  (二)按季度报送中央国有金融企业(分支机构)贷款五级分类汇总表(仅报电子版)。

  (三)按年度报送以下资料:

  1.本企业上年度批量转让不良资产情况书面报告(含电子版)、本企业上年度贷款本息减免政策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含电子版)。

  2.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分支机构)财务决算报表(仅报电子版)。主要包括:财务决算报表分析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减值明细表、资产质量情况表。

  (四)报送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报送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及手机号码(仅报电子版)。

  (五)财政部甘肃监管局监管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报送时间

  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各在甘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分支机构)应当于每季末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甘肃监管局报送本单位季度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管理情况书面报告及附属材料。按年度报送资料的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送方式

  邮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46号财政部甘肃监管局监管四处

  邮政编码:730030

  所有电子版资料均按电子光盘方式报送。不得通过互联网、微信群、QQ群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增强政治自觉,抓紧部署落实,加强沟通协调,明确分管领导、报送责任机构和联系人员,配合我局搞好国有金融资本监管报告工作。

  (二)请各企业收到本通知(含电子版)以后,负责通知所属金融分支机构登录财政部甘肃监管局门户网站下载本通知,并指导其按要求配合做好国有金融资本监管资料报送工作。

  财政部甘肃监管局网址:http://gs.mof.gov.cn/

  (三)请各企业将报送的纸质资料采用A4纸打印装订,以便立卷归档。

  (四)各企业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王志勇 0931-7879596   18609409050

                                                    李群芳 0931-7879598   13919872378

                        

 

                                                                                                                                                                   20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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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