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专员办机关礼仪行为规范实施细则(试行)
财驻甘监机党〔2005〕16号
各支部、处室:
《甘肃专员办机关礼仪行为规范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办党委2005年5月16日会议研究通过,现公布实施。实施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机关党委。
附件:甘肃专员办机关礼仪行为规范实施细则(试行)
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二OO五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甘肃专员办机关礼仪行为规范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干部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日常行为,树立起专员办工作人员的新形象,根据“以人为本,建立和谐专员办”的管理理念,依据公务员行为规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全办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干部的身份带头遵守本行为规范,并抓好所分管处室行为规范的落实和推动工作。
第三条 本规范为我办干部职工基本的行为规范,适用于全体干部职工,包括聘用制人员。
第二章 行为准则
第四条 爱办爱岗,敬业尽责。热爱财政监督管理事业,珍惜各自工作岗位;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确保质量”的思想,时时保持敬业精神,处处维护中央财政利益。
第五条 诚挚热情,落落大方。坚持“礼由我出,善待他人”的原则,举止文雅,行为规范,内心纯洁,给工作对象一个完美的服务,给社会一个真挚的回馈。
第六条 遵章守纪,技能精湛。执行财经政策,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操作程序,钻研业务知识,苦练专业技能,维护财政部和专员办的形象。
第七条 树立防范意识,强化安全措施,遵守保密规定,秉公办事,不循私情,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三章 服装服饰
第八条 服装服饰具有重要的精神功能,服装款式、造型、色彩、面料要和谐配套,既要烘托个性,又要展示群体。
第九条 上班时着装应整洁、大方、得体、应季、颜色协调,工作时间下列服装服饰不准穿戴:男士不穿背心,女士不穿超短裙,不穿袒胸露背上衣,男女士均不穿拖鞋。
第十条 在重要场所,应穿戴整洁,以显示稳重、严肃。
第四章 仪表、仪容
第十一条 讲究个人卫生,保持仪容整洁,衣服应洁净,勤洗勤换、衣扣整齐,保持衣冠整洁。
第十二条 女士在工作时间可施淡妆,应保持自然、端庄大方,不留长指甲,不浓妆艳抹。
第十三条 男士应保持发型干净、大方、经常洗理,不准留长发、不准烫发、不蓄胡须、不留大鬓角,不剪奇形怪状发型,不染异色头发。
第五章 言谈举止
第十四条 正确舒适的仪表、举止、体态、手势和表情,是专员办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留给对方的第一印象,它既标志着我办整体政治、精神、物质、文化的发展水平,也显示着专员办干部队伍的素质、修养、气质、文明程度。
第十五条 站立自然。在站立交谈时,要给人以挺拔、严肃、庄重、亲切、有教养的美感。正面与工作对象交谈时,双目自然注视对方,以示敬重,站立时不准无精打采、东倒西歪,不准将手插在裤袋里或交叉在胸前,不准漫不经心随手摆弄笔、纸、香烟、打火机等。
第十六条 坐落大方。落坐办理业务或办公时,坐姿应端正、舒适、自然、大方。坐姿谈话时,应目视谈话对象,上身稍向前倾,双手自然放在腿上或桌面上;坐姿书写时,上身应轻伏桌案,姿态端正,舒适,不应趴在桌面或斜躺在椅子上;坐姿办公时(尤其与别人交谈时)不准双腿平直前伸、半躺半坐或歪歪斜斜将头躺靠在椅背上,也不应有翘腿、摇膝、抖脚、用脚打拍子等不雅动作。
第十七条 行走自然。在办公场所行姿应稳重、自然。行走时,身体重心微向前倾,收腹挺胸,目视前方。徒手行走时,两臂自然摆动。多人行走时,不勾肩搭背。一般情况下,应稳步行走,遇有紧迫事情可加快步伐,但不可慌张奔跑。
第十八条 神态语言。眼神眼光是与人交往中的“无声语言”,是外界感受专员办工作人员主动、热情、周到、礼貌服务的心灵窗口。在工作中与人交往时应主动点头微笑,双目自然注视对方,语言文雅亲切,语气平和,音量适中,坚持“十字”常用语:“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和日常文明用语。
第十九条 说话和气。工作时间与别人交谈时表情要端庄大方,表达要自然得体,语言要简洁明了,回答问题要准确、简练、易懂。谈话过程中可适当辅之以手势,但幅度不宜过大、过急、更不要手舞足蹈,指手划脚。与别人发生误会时,不以挑衅性、侮辱性、怀疑性眼光盯视对方,不大声喧哗吵闹,不用粗俗、生硬语言语气指责顶撞对方,不用油滑、调侃、嘲弄语调讽刺挖苦对方,严禁讲脏话。要坚持“谦恭礼让”的原则,有理且让人,用热情、周到、耐心、谦恭的态度,赢得别人的理解、支持和信誉。
第六章 礼貌礼节礼仪
第二十条 上班时间当与认识的人相遇时,应主动与对方打招呼、握手并说:“您好”;同事之间相遇时,也应相互主动问好或微笑点头致意。
第二十一条 在公共场所,如会议场所、电梯间、楼道、门口等,应遵循下级礼让上级(或上级领导、外单位宾客)、男士礼让女士、年轻同志礼让年长同志的原则;文明礼貌有序地进出公共场所,不抢行、不抢出抢入、不抢上抢下。
第二十二条 因工作需要,需进入上级(或他人)办公室时,应先轻轻敲门,听到“请进”后,方可进入,未听到“请进”,不擅自推门而入或大力敲门。门口设值班秘书的,应征得秘书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二十三条 室内接待行为。
1、当上级或外单位人员进入办公室时,室内人员应立即放下手头工作,起立并主动打招呼,主动让座,对方未落座之前,自己不得落座。
2、落座后,先问明来意,本单位或本部门能够回答或解决的,应主动回答或解决,涉及其它单位或部门的,应积极配合,帮助联系或协调,不推诿或冷淡宾客。
3、送客时,应视具体情况,送到办公室门口(或单位门口),替客人开门、客前主后,适时话别,并说“再见”。有其他来人等待接待时,也应站立送行客人,不坐着送客。
第二十四条 乘坐车辆的行为礼节。上级或宾客乘坐车辆时,司机应主动站在车门前,为上级或宾客开启、关闭车门。下级与上级或宾客同乘坐一车时,应遵循上级或宾客先上先下的原则。
第二十五条 社交活动的行为。
1、自我介绍应先向对方问好,再报出、自己姓名、单位,要简明扼要、切忌话多。
2、赠送名片时应掌握时机,交谈合谐时再换名片,应面带笑容双手奉送。接受名片时,要毕恭毕敬双手接过,当面拜读妥善保管。落坐时,应分清主次,注意座序。
3、别人交谈时,不凑前旁听,不随便插话,待别人讲完后再主动交谈。公众场合不问女士年龄、不问别人收入、不问青年婚否、不谈对方胖瘦,对方不愿回答的问题,不宜追问再谈。
第二十六条 办公桌要经常整理、收拾,保持高效、整洁的工作环境。离开办公室时,要将桌上的重要文件资料收拾起来,不能将保密文件资料放在办公桌上就离开办公室。
第二十七条 不要在不允许吸烟的场所吸烟。
第二十八条 打电话的行为。
1、电话铃响之后,应尽快接电话。先说“您好、请讲”,通话结束后,对方挂断电话后,再轻轻地放下话筒。接电话时,应声音响亮,吐字清楚。
2、如果正在处理急事时有电话的打进来,需对方等待时,可以先让对方挂机,过一会儿再亲自打给对方。如果让对方稍等,可以说“请稍等”。
3、被叫人不在时,应询问来电事宜,可以这样征求对方意见,需要我帮您转告吗?如果被要求转告电话内容,应记好内容后置于当事人桌子的醒目处,并在当事人回来后,告知来过电话。
第二十九条 参加会议。
1、一般应提前进入会场,参加会议原则上不能迟到,不能中途退席,万不得已时,可向会议主持人事先说明。
2、开会时应将手机关闭或放在震动功能上,应该带上笔和本,对重要的或已决定了的事宜,要认真做好笔记,如有必要,会后应将会议内容进行整理,并写成报告上报。
3、对发言者的意见要认真地听到最后,如有问题或反对意见,要待到会议主持人许可后再发言。
4、在会议上发表意见时,应尽可能缩短发言时间,注意简明扼要,发言应围绕会议议题阐述意见,不偏离会议目的和主题。
第七章 组织纪律
第三十条 上下班的规则。
1、不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2、不离岗、串岗。
3、不在工作时间或办公室饮酒、猜拳。
4、不在上班时间聊天、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5、不在上班时间睡觉、打牌、下棋等。
6、乘车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致使上班迟到或无法上班时,要向单位进行联系,说明原因,不无故缺勤。
第三十一条 不背后议论单位内部的事,对传闻应采取慎重的态度,不论是真是假,听到传闻不应再传给他人,更不能主观臆测而添枝加叶。
第三十二条 要求休假时,一般应在一星期之前提出申请,让领导及早统筹规划、不耽误工作。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甘肃专员办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